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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表网 行业标准】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和《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》,规范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工作,现批准《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》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,并予发布。本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。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以及《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》,规范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工作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规定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的指标、技术要求和方法。本标准适用于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。
遥感监测技术方法:
1.基于卫星遥感的生态系统类型及人为活动干扰信息提取
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开展生态系统基本状况和人为活动干扰信息提取。建立生态系统分类解译标志或分类规则集,采用人机交互方式或自动识别方法,提取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系统类型及其面积、人为活动类型及其面积等方面的信息。生态系统信息提取主要采用16m分辨率的遥感数据,对于一些特殊区域采用优于5m分辨率的遥感数据,人为活动干扰信息提取主要采用优于2m分辨率的遥感数据。具体方法参见附录 B。
2.基于卫星遥感的生态系统状况关键参数定量反演
综合利用地面观测获取的波谱数据、卫星遥感数据和野外调查数据,建立生态系统状况关键参数反演模型,对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的植被状况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等指标开展周期性观测。主要采用250m分辨率的遥感数据,对于一些特殊区域采用优于30m分辨率的遥感数据。具体方法参见附录 B。
3.基于航空遥感的特定生态环境目标精细化提取
基于无人机、飞艇等航空遥感平台,运用高光谱、热红外等
传感器,对自然保护地特定生态环境目标进行精细化提取。
生态系统类型实地调查:
1.实地调查内容
实地调查内容包括:a)定位信息,主要包括调查点的经度、纬度和高程等,用定位工具获得;b)自然地理因素,即影响生态系统生长发育的自然地理因素,包括地形、地貌、气候、植被、水源等因素;c)生态系统类型,包括一、二级各生态系统类型。
2.实地调查方法
根据生态系统结构、景观格局特征、核查区域地理复杂程度等,选择简单随机抽样、分层抽样或系统抽样方法布设样点,具体抽样方法可参照 HJ 1166 执行。然后对样点进行实地调查,获取生态系统类型和相关自然地理特征信息。
3.抽样要求
抽样要求如下:a)按照不低于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遥感解译斑块总数的 5%比例进行抽样,同时抽样时需要结合各类型生态系统分布、区域自然地带性、交通可达性等多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层抽样布设样点和样线;b)在实地调查中,针对三种难以到达的点(无人区,如沙漠、青藏高原无人区;难以到达的样点,如湿地、深山老林、雪山等;不可预见的断路、地震等影响)可以进行适当调整。调整原则为调整样点以接近原调查点位置、类型相当地块布设;调整调查点数量严格控制在20%以内。
影像数据质量控制:
影像基础、影像预处理与影像成果质量控制要求如下:
a)影像基础质量
1)云雪要求。除常年积雪地区,一般要求观测范围内影像的平均云量、雪量小于 10%。受人为干扰影响小、地表景观不易发生变化的区域,可适当放宽;
2)时相选择。影像时相应满足具体指标提取的要求;
3)信息直观效果。目标地物的大小、形状、阴影、色调、纹理等解译标志信息突出、明显;
4)影像重叠率。相邻影像之间的重叠率在4%以上,云量较多、数据质量较差等特殊情况下不少于2%;
5)数据资料完备性。包括数字影像数据、遥感传感器参数(遥感传感器类型、扫描带宽、空间分辨率、光谱分辨率以及其他特征参数)、遥感数据获取时的参数(太阳高度角、轨道高度、太阳倾角等)等。
b)影像预处理质量
1)辐射校正。影像辐射校正精度达到85%以上,光谱信息丰富,目标物清晰可见;
2)几何纠正。对于平原和丘陵、山地,中分辨率和中高分辨率影像控制点残差应分别≤1 倍、≤2 倍影像分辨率;高分辨率影像控制点残差应分别≤1倍、≤3倍影像分辨率;
3)影像配准。配准精度要求平原≤0.5倍影像分辨率,山区≤1倍影像分辨率;
4)影像镶嵌。影像镶嵌以前接边误差<1倍影像分辨率,镶嵌后影像要求清晰、色彩均匀;
5) 影像融合。融合结果影像要求目视无重影、无模糊及光谱失真现象,边界清晰、无明显错位,能够反映细部特征。
c)影像成果质量
1)数学基础。平面坐标系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;投影方式以高斯-克里格投影为主,1:100万比例尺遥感影像图采用正轴等角圆锥投影;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;
2)校正精度。对于平原和丘陵、山地,中分辨率影像校正精度分别≤2倍、≤3倍影像分辨率;中高分辨率影像校正精度分别≤2倍、≤5倍影像分辨率;高分辨率影像校正精度分别≤2倍、≤10倍影像分辨率;
3)数据完整性。遥感数据名称、格式、内容等完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