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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释放“利好信号”,噪声监测企业的机会来了

仪表网 2023-03-17
噪声通常指影响人们生活、学习、工作的声音,即产生打扰、不被需要的声音称为噪声。近几年噪声污染随着城市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在逐步扩大,传统三大污染:大气污染、水污染、土壤污染,三足鼎立的格局被打破,噪声污染已成为环境污染的“新贵”。
 
  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,2023年初,生态环境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《“十四五”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,提出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,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,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,有效落实治污责任,稳步提高治理水平,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,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。到2025年,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%。
 
  与此前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类似,这次的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是采取“十条”的形式,所以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被业内称为“声十条”。
 
  进入“十四五”时期,污染防治攻坚战从“坚决打好”变成了“深入打好”。“深入”的体现之一,就是增加了噪声污染防治行动。
 
  随着蓝天、碧水、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逐渐取得成效,噪声问题逐渐暴露出来,成为了我国环境领域的突出短板。数据显示,2021年,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的45.0%,接近一半,高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。
 
  正因为如此,所以国家相继出台“噪声污染防治法”和“声十条”,提出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,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。
 
  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,首要的就是监测。《“十四五”生态环境监测规划》指出,在2025年底前,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并与国家联网。
 
  与此同时,根据2022年11月发布的《中国环境噪声污染报告》内容,针对各类环境噪声(工业噪声、建筑施工噪声、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)污染,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采取了多种防治举措,并将环境噪声监测作为噪声污染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。
 
  数据显示,截至2021年底,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生态环境部门设置了1692个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站点和735个道路交通声环境自动监测站点,全国县级及以上城市安装了6.2万余套建筑施工噪声自动监测设备、约700套工业噪声自动监测设备。
 
  相较于手动监测,噪声在线监测设备将成为“十四五”期间,政府进行噪声监管的主要手段。这将为噪声监测设备的生产、运维企业带来很多商机。有志于此的企业,还需要尽快入手,提早准备,从而抓住今年“国家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”布点的这一波机会,以及今后省控、市控、工业、交通等领域的后续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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